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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廣告行銷真被錯誤認知為是種騙術,那麼從業人員可能起碼要理解,這騙術勢必得高度進化,否則只騙得到自己的騙子,跟不辣的辣妹一樣,其實是種悲傷的存在。 

《亨利說:殺人比撒》圖片來源:Google圖片搜尋

(文/盧建彰)亨利說:殺人比撒謊容易

這幾天的新書《亨利說:殺人比撒謊容易》,是位德國電視編劇的犯罪小說,已經賣出電影版權,並在各個國家都有很厲害的銷售成績。

故事的主角是位暢銷書作家,每本書都有上千萬的讀者,隱身在小鎮裡生活,但事實上,都不是他寫的,眼看著因為扯了一個謊言,卻扯出一連串的意外,他不得不殺人好圓謊,又為圓謊因此殺了更多人,故事節奏快速,以主角犯罪第一人稱描述,讓人感同身受,一同思索接著該怎麼辦好的犯罪難題。

當然,精采的法國懸疑小說《如果那天我沒死》,也是在相類似的設定裡,創造閱讀的樂趣,但讀者如我是健忘的,總能在翻頁的過程裡,期待下個難題和下個精采的謊言。

如果有什麼是這樣的小說可以教導行銷人的,那我會說,在現實世界裡撒謊是很難的,很容易失敗的。

喀爾特說:撒謊比殺人難

知名的希臘哲人喀爾特(註1)曾經說過「撒謊比殺人難」,或許也是這書名的出處。也讓我們可以用另個邏輯解讀,對呀,從這角度去看,整部小說其實也不斷地用故事情節在證明,撒謊其實比殺人難,而且難上許多倍。

我的姪女從小就知道我做廣告,那年她說出「廣告都是騙人的」,應該才八歲。
而這就是現代所有行銷人要面對的命題,「如果你的傳播對象已經設定你是撒謊者,那你要怎麼辦?」

所以當我有時看到工作單上寫著傳播目標是「說服消費者認知商品具有xx的獨特產品特點」,我都會驚訝,驚訝的不是這個目標的難以達成,而是一種不清楚現實傳播環境的天真,會創造出一種假象,而麻煩的是,這假象竟只能愚弄傳播者自己。說服是多麼難以達成且幾乎可以承認失敗的目標,而產品特點在這時代又是如何的同質,並不特別。

如果廣告行銷真被錯誤認知為是種騙術,那麼從業人員可能起碼要理解,這騙術勢必得高度進化,(進化距離差不多是鋼鐵人與普通人的距離),否則只騙得到自己的騙子,跟不辣的辣妹一樣,其實是種悲傷的存在。

羅馬教皇的傳播案例

其實這早有先例,過去的聖經,是十分稀有且不是一般人接觸得到的,而且不是人人都識字,識字的也不能夠隨意解讀聖經,因此當時擁有唯一詮釋權柄的教廷當局,便能夠藉由這資訊的不對稱,創造出類似贖罪券這樣的經濟產物,甚至影響國家政權。

但當宗教改革興起,不同教派分別主張個人可以和神產生連結,不需要完全仰賴教會,且聖經開始成為家庭個人可以擁有,並可自行研讀時,單向且單點的傳播路徑被打破,人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所處的世界,而不再完全倚靠中間自稱為神在地上代理者的教廷,並回到最基本,單純地去研讀神的話語。

多麼神似的傳播進程,也許你不是基督徒,也不熟悉宗教史,但你可千萬別忘記,現代傳播理論,很多來自於宗教信仰的,比方說大家很清楚的證言式廣告(testimonios),其實就是基督教裡講的見證,某某人因為碰觸到神蹟,而奇妙的被治癒,因此用自己的口語方式作見證,好傳播福音的效用。

所以,當你用這角度去審視現代傳播環境,也許可以在這作為中間介質的傳播者不被信任的時代裡,得到些往下走的可能脈絡。

BACK TO THE BASIC

傳播對象藉由網路可以大量的得到資訊,於是,他們更加傾向了解事物的本質,作為中間如過往教會的傳播代理商(天啊,地上的代理者?),勢必失去許多原來的優勢。

除非回到基本,回到真實,真相是人們所渴望的,而且比過去任何時代更加激烈,因為人們厭倦拙劣的謊言了。

我想這也解釋了,為什麼你現在會在全球各個市場普遍的見到體驗式的行銷手段,更看到許多紀錄片形式的廣告影片。當然,如果你夠敏感,你也可以去分析包括佔領華爾街、洪仲丘案、黑箱服貿動輒超過幾十萬人次的活動,請問哪個公關活動公司曾獨力操作過這麼大規模的活動?

為何能掀起如此大的波瀾?因為那是一整個世代的需求,人們拒絕再被矇騙,而這可能也是焦慮的行銷傳播界目前窺見的唯一出路。

那些肌肉和大腦的關係

讓我們輕鬆一下,畢竟我講太嚴肅的話題會抽筋,而且一邊抱著盧願,單手打字本來就容易肌肉僵硬,僵硬是創意人的死局,要避免呀。



這位是近期我很喜歡的一位網路名人,每每和妻看他的影片笑到岔氣,他總是模仿 NBA 巨星的動作,比方這支是模仿 Kobe,現在的 NBA 一哥,經典的後仰式跳投,還有假晃騙起防守者後以靈活的腳步得分,有趣的不是他可以做到同樣的動作,而是他找到動作的特點,加上防守者們有趣的配合,成為一個精采的表演。

事實上,加分的是觀眾大腦裡對球員的記憶,換句話說,洞悉人性,知道人在想什麼,在現代傳播裡,更加關鍵。

場邊的球員等候教練調派上場,常常會有因為太期待而會錯意的狀況,而當你把這細節給趣味突顯的時候,每個打球的人都會心有戚戚焉,都會大笑,而且把你當做知己,認為你不只幽默,而且專業。

你也許看到的是這人他的肌肉,但我看到的是他有大腦,而且跟整個時代的大腦有連結。



James Haden 的招牌動作是藉由上籃時手臂纏住防守者造成犯規加罰,這也是被觀眾們詬病的有點討厭的動作,藉由他的表演,所有人馬上意會,大笑。

這更是標準的借力使力,以大眾大腦中既有的印象發揮,當所有人都知道你在取笑的是什麼時,還有誰不笑?

(你也知道,不好笑的笑話,會讓講的人多不好。)
(那,看看你的品牌?)

不是做小丑的,看起來比較像小丑?

這些動作都來自於對球員的細膩觀察,還有對大眾心理的理解,並去蕪存菁,把精采的特點給挑出來並放大戲劇化,說起來,跟行銷操作沒兩樣。最重要的是,他很成功,隨便一支片,都有上萬個分享,這是很恐怖的耶,等於他買了上萬個媒體,而且是有效的媒體。

我想,品牌就跟人一樣,絕對還是有值得盼望的,只是要怎麼再度打動人,恐怕我們得比前輩們更加願意身體的肌肉用力去靠近世界,更加理解人性大腦的幽微真實是什麼,更加願意彎下腰防守,啊講錯了,是彎下腰體會時代在發生什麼,彎下腰嗅聞人們生活的氣息。

躲在辦公室吹冷氣想 idea 的日子已經結束了,跟羅馬教廷統治歐洲的時代一樣。

說真的,你的品牌可能比不上一位搞笑藝人,儘管行銷預算是他的幾百萬倍(因為他接近零嘛),但他的影片瀏覽數可能是你品牌粉絲團的幾百萬倍,而且人們在乎他,比在乎你的品牌多很多很多。

在這時代,要更謙卑的欣賞時代,更謙卑的去理解事實。

當然在那之前,先謙卑地理解自己,再也不是神在地上的代理人了。

不要用騙的。

因為,最後你可能只有騙到自己。

(註1)這句話引用自知名的希臘哲人喀爾特,但根本沒這個人,是我唬爛的。
如果你習慣相信人家引用的市調,那請記得這個經驗。



原文網址:名人文章http://www.brain.com.tw/Famous/FamousContent.aspx?ID=1408#ixzz3ju1WvO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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